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后不一定要支付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抚养费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全部承担,另一方不再给付,但是如果经查实,抚养方的经济能力不足以独自抚养子女的,法院不会准许。如果要给付抚养权,具体数额取决于父母的收入水平、当地生
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姓氏的,不能拒付抚养费。离婚后,如果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支付抚养费,即使母亲将孩子姓氏由父姓改为母姓,父亲也不能拒付抚养费。但是改姓需要离婚双方一致同意,母亲如果隐瞒父亲不同意的事实,擅自更改孩子姓氏的,父亲有权向户籍
离婚后,父亲不给抚养费的话,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进行追讨:第一种方式就是与父亲协商的方式,向对方说明自己的情况,如果父亲不支付抚养费的话,自己将无法正常生活以及上学。第二种方式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按照离婚判决的规定
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前妻。前妻去世了,那么另外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把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为跟着另外一方的。前妻去世了,那么直接导致孩子的学习生活都得不到保障。这个时候允许另外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由另外一方抚养和照顾孩子,这也
起诉女方支付抚养费,首先就是要确定原告。在抚养费纠纷中,原告一般是子女本人,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其次就是确定管辖的法院,一般是以被告住所地法院为管辖法院。之后就准备起诉状以及证据材料,如双方的离婚协议,离婚裁判文书,关于抚养费的约定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归女方的,女方不可以单独做决定为孩子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一般而言应当跟随父亲姓或者母亲姓。除了个别的特殊情况有例外。在为未成年子女修改姓名的时候,应该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协商一致以后
离婚后即使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也不可以单方面修改子女的名字,应该与另一方协商以后,征得对方同意才可以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除了个别特殊情况,自然人应当随父亲姓或者随母亲姓,但在改在名字时,父母双方应该协商一
男女离婚之后孩子是可以改姓的,我国法律规定孩子可随父姓或随母姓。 通常,孩子生下来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协商一致后确定的,所以孩子姓名的变更,也要让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但父母离婚后,不管哪一方都不能擅自改掉孩子的姓名。 按规定,离婚双方没有经过协
孩子三岁,父亲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原则上孩子如果没有满两周岁,那么一般是跟随母亲生活,抚养权归女方。孩子在两周岁到八周岁的就应该看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抚养能力。要看哪一方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如果男方存在以下情形,那么在争
有两种方式进行变更: 1、离婚纠纷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仍在上诉期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二审的方式请求更改原判决。但并不一定会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需要看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是否足够充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对
没有养过孩子,父亲也能夺抚养权,这种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剥夺。不过,法院审理时这可能会成为不利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1、离婚时一方没带过孩子的,法院不会剥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机会。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有多个方面,主要围绕孩子判归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首先是由男女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才是由法院判决。抚养费一般情况下应当定期支付,如常见的一个月支付一次,半年支付一次。有条件的或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例如一方在异国他乡,再追索抚养费存在现实困难,而支付抚养费的
不给抚养费也可以争取抚养权,但是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但是需要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并不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是在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相应的安排。因此,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