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关于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要转让其债权的,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
债权人在债务人申请破产时可以申报债权,期限为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 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
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报债权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由法院在受理之后依法确定。
1、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合法有效的债权。
债权申报包含的债权有,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以及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法院申报担保人对债务人的求偿权。
债务人破产的,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包含的债权有: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以及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法院申报担保人对债务人的求偿权。
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如下: 1、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只有依法申报债权并确认后,才能行使参与破产、赔偿等权利; 2、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破产申请受理时,未到期的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破产债权申报法定期限为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
能,可以补充申报。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