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当事人在撤回行政复议后,还能再次申请复议,但是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申请复议。如果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但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则除外。
撤回行政复议,还能再次申请复议,但是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申请复议。如果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但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则除外。
可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
行政复议后,一般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但是当事人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机关作出了复议决定,则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则当事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
行政处罚,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撤销的。《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
处理过的违章还能申请行政复议,但是不能超过申请复议的时效期限。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如果认为该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及时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行政复议一般是不会加重处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根据案情不同,会作出维持、撤销、变更。确认等决定,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因为这样对
行政处罚能通过复议撤销。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比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这些处罚决定,可以按照法律在一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2、当事人之间的
违章停车可以行政复议。相对人若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
逮捕是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不服的,才能申请复议,但逮捕决定是由检察院或者法院作出的,检察院、法院并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