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是1年。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后,裁决结果一般在四十五内可以结束。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开庭后拿到判决书的时间是: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
劳动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也有例外,对于终局案件,用人单位只能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不能起诉;非终局裁决:可以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
劳动时效为一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日起计算。
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各同
劳动仲裁答辩期是十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
劳动仲裁公告期是30天。劳动仲裁送达后还需15天起诉期,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此时对方拒不履行裁决的情况,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
通过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四十五天。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