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是不能以劳务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至少一个合伙人。合伙企业是没有法人的人格的。
担保人做担保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担责的,就是一般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由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
第一、债权人抵销权的禁止。当某一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而该合伙人的债权人同时又负有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时,该债权人只能请求合伙人履行债务,而不得以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主张相互抵销,即不得以其对某一合伙人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
债务承担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发生变化。 2、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 3、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 4、必须有债务承担合同。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则其需对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
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需要有有效的债务,不能是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也不能是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债务,必须是法律规定双方当时约定可以转移的债务,第三方需与债务人,债权人在债务转移的方面达成合意,应当签订相关合同,最重要的是债务的承担需要债权人的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责任承担是,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合伙协议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合伙人退伙的情形如下: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 2
债权人合法追讨欠债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不采取过激行为,不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合伙人退伙后还需要承担合伙时所欠的债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