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现场笔录属于刑事案件的证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时,刑事案件的证据类型包括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所以现场笔录是属于刑事案件证据。
刑事案件的证据是非常多的,而证据要经法院调查证实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证据对案件的判决结果起到直接左右的作用,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认笔录的证据是属于鉴定意见类的证据,主要是鉴定笔录是否属于当事人书写的,鉴定其真实性。
辨认笔录属于鉴定意见类证据。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证据是指根
辨认笔录属于证据分类中的独立种类,辨认笔录本身就是法定证据种类的一种,即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而如果如果按照学理上证据分类的话,辨认笔录就属于言词证据、直接证据、原始证据,辨认笔录的证明力较强。而证据也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证据对于
询问笔录符合一定条件的能作为证据使用,但需注意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且无论从形式还是实质上都应该具有合法性。但单单独依靠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即便该笔录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合法,也不能
做笔录家属不可以在场。无论是询问还是讯问,家属均无权旁听。未成年人做笔录,需要监护人在场的除外。笔录一般由派出所的两个警察以上的人数参与对当事人进行讯问,事件当事人必须亲自到派出所接受讯问笔录,讯问结束后对笔录进行签字、按手印进行确认。 派
不可以。无论是询问还是讯问,家属均无权旁听。未成年人做笔录,需监护人在场的除外。笔录一般由派出所的两个警察以上的人数参与对当事人进行讯问,事件当事人必须亲自到派出所接受讯问笔录,讯问结束后对笔录进行签字、按手印进行确认。
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侦查期间的笔录能做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