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二手房买卖毁约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毁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等;守约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买卖二手房要签买卖合同,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二手房买卖一般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在申报交易价格、缴纳税款。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都需要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
买卖二手房的行为不需要公证,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无强制性规定。二手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通过公证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是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
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的支付不以解除合同为前提。
买卖二手房要签买卖合同,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等。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交定金,法律对这一方面是没有强制性要求的。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