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第二继承人不能继承,只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但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可以成为代位继承的继承人,从而以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一同参与继承。
第一顺位放弃继承后,第二顺位有权继承。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遗产的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儿子有代位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年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产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各自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 3,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被继承
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第一继承人。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因某种原因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 继
第一顺位继承人遗产分配的比例如下: 1、一般按照被继承人的指定确认; 2、如果被继承人未指定或指定不明的,则由继承人协商确认; 3、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开展遗产的继承程序。而根据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平等的分割遗产。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是平分遗产,不会因为男女、老幼或者亲疏作出差别对待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我国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可以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这两类。具体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3类人群: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3类人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