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沒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可否有继承权,要看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
无血缘关系的养子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中,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养子女与养父母建立收养关系之日起,则与生父母不再具备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但如
视情况而定。依法收养的,视同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有继承权。非依法收养,但在户籍中显示为父母子女关系,并形成抚养事实的,也拥有继承权。其他的非法收养均不具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
沒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可以有继承权。但是要求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要形成合法有效的扶养关系,只要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就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依法享有遗产的继承权。
要看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有血缘关系不是一定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主体包括法定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没有血缘关系可以通过立遗嘱继承财产。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没有血缘关系一般不能继承遗产,但是公民可以订立遗嘱,将遗产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无血缘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必须形成了事实的扶养关系。法律上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即可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顺序
无血缘的继子女与继父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是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