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出事之后挂名股东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若有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或者股东个人资金与公司的资金难以区分的,应对公司债务承
股东在法定情形下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若是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并构成犯罪,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情形下,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如果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则在公司破产时有责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万一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进行清算,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2、公司倒闭有很多原因,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行为则不追究责任。股东也是一样,如果没有
公司被吊销的,不可以变更股东,只能进行公司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股东去世股份可以由其他人继承。若是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获得股权。继承人获得股权之后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对于股东的要求是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论何种性质的公司,股东的资格都是一样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为五十人以下。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以下四种: (1)货币出资方式。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