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情形存在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归于消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工伤超过一年,如果职工一方没有正当理由的,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依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申报时限,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工伤超过了一年才进行处理,那么只能和单位协商解决。因为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后,一年未报,已经过了认定工伤的期限,也超过了按人身损害提起民事诉讼救济的时效。工伤职工已经没有办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要看是否存在中止中断情形,如果没有,则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需要注意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超过可撤销合同的期限,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要求变更合同,法律并没有对变更合同的权利设置除斥期间。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超过可撤销合同时效的处理方式:双方应当按照原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合同成立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可撤销合同的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开始计算,如果超过可撤销合同的期限,当事人不可以再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变更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
超过两年的民事调解书请求撤销的法院不予支持。《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法定其他情形等。
超过两年的民事调解书一般不能撤销。民事调解书在两年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来请求撤销。但是再审的申请时效期间一般是六个月,自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因此该时效也已经经过。
超过可撤销合同的期限,撤销权人失去撤销权,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因为除斥期间已过。如果撤销权人超过期限后,再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主张和维护自己的权利: (1)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上述事项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在企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劳动者除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