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赁房屋在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后可以转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权利退房屋。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的、不定期租赁的、存在不可抗力的、房屋存在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屋违法违规的、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限制权利的,可以退房。
一般租赁收条由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四部分组成。标题,只写“收条”二字;正文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日期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
房屋租赁合同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 1、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物
租赁中承租人的义务包括: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5、通知义务。 6、返还租赁物。
租赁中承租人的义务如下: 1、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 3、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的义务; 4、因过错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
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原则上由出租方承担,但双方对此有明确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