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所谓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指: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离婚时以下情况可以要求补偿: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男方在下列情况下不能提出离婚: 1、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女方为现役军人,而男方未征得女方同意,且女方不存在重大过错的; 3、其他情况。
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双方当事人不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双方当事人离婚不是完全自愿的;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没有达成协议的;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彩礼不能要回的情形有: 1、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已经实际共同生活过,男方也没有因为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 2、彩礼已经全部用于双方开支的,也不用返还彩礼。
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彩礼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法院一般会支持的。
下列情况不准提起离婚诉讼: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原告提起诉讼的。 2、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想离婚的。 3、军人配偶想离婚军人不同意,且不存在重大过错的。
不允许夫妻离婚的法定情形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3
在下列情况下男方不能主动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是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
哪些情况下夫妻不能离婚如下: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
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 1、离婚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如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等同居关系; 2、离婚一方或者双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未在中国登记结婚的涉外婚姻; 4、离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