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丧失的后果是继承人无权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认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可以恢复。继承人因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伪造、毁灭遗嘱或者以欺诈、胁迫方式妨碍被继承人表达真实意思而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应当恢复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
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第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第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第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
遗弃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如果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遗产份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继承权丧失的情况: 1、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或者篡改遗嘱; 5、欺诈被继承人使其订立不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遗嘱。
继承权丧失的效力包括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我国继承法对继承权丧失的时间效力没有明确规定,从立法精神来看,当继承人具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时,其继承权就当然丧失;若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出现在继承开始之后,则其效力追溯至继承开始之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