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法律问题如下: 一、关于公司的解散问题。《公司法》 181条,对公司解散的事由作为规定: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有限公司解散原由有: 1、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召开,公司经营管理有严重困难的;股东投票时不能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大部分,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经营管理有严重困难的; 2、董事或者实际控制
公司解散事由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以及人民法院判决解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通知公告债权人,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法律责任有: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3、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4、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5、内部责任分清。上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条件是: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5、其他条件。
一、公司解散情形有哪些 第一种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解散公司。当然,这种解散事由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有限责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事由的发生而停止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公司解散的原因可分为:自行解散和强制解散。 1、自行解散包括: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
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事由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规定予以解散,也就是司法解散。
有限公司监事的责任如下:监事有权参与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管理和监督公司事务,并有义务忠实和勤奋地对待公司。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监事可以参加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1、公司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等; 2、股东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等; 3、公司权利机构,包括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 4、公司法定代表人; 5、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
根据法律,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