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约定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有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无需支付赔偿金的。在劳动者的角度看,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间的约定的,比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投资进行培训,约定了之后的服务期,而劳动者接受了培训没有遵守服务期约定的;2、劳动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双倍赔偿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补偿金。
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该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导致合同解除的,都是要强迫员工解除合同的行为,员工可以主张赔偿。
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但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承担双倍赔偿责任。一般赔偿责任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但是补偿不得超过12个月工资。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
劳动者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获得赔偿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赔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上规定的六种情形,而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则能获得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赔偿。除非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工伤赔偿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及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当职工受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工伤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当职工受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