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申请假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的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如有特殊情况,经最
假释期间犯新罪不属累犯。因为累犯成立的要求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犯罪分子被假释的,假释考验期期满才视为刑罚执行完毕,所以这5年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在假释期间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假释的适用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对累
减刑假释的最新规定如下: 1、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对于罪犯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
减刑假释的最新规定为: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期间内,认真接受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了一半以上刑期、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十年以上刑期的,有认真悔改的表现,也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都可以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
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
假释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而假释只是满足一定 条件的犯罪人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刑罚还未执行完毕,所以不构成累犯。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在假释期间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因为构成累犯要求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而假释并不代表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最新规定如下:如果罪犯有重大立功的行为或者其它的减刑情节,可以申请减刑。对于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需要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罪犯,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的原则是从严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