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合同签订不一定由法人代表签字,只要行为人有法人授权,就可以以法人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
关于合同是否必须是法人签字的问题,依据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法人属于法律拟制的主体,其不具有实体,因此也就不存在可以签字的可能性。但是法人具有代表其身份的法人印章。法人为主体订立合同的签章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具有权限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其具有代表或者
房屋租赁合同不必须本人签字。代签人的处分权受限,代签人经本人同意或追认独立签订的合同可以认定有效,未经本人同意或追认独立签订的合同本人可以申请确认无效。
承揽合同不是必须需要书面,承揽合同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双方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是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但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
不是。签字与盖章之间是选择关系,即当事人既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签订书面合同时,并不必须要同时签字和盖章,因为有权签字人和公司印章都代表了公司,是公司行为。合同一方是自然人的,签字或者按指印即可,如果
合同并没有要求一定要法人签字,可以选择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其他规定。
合同不必须要签字才生效,但是如果没有约定必须签字才生效的,当事人选择盖章或者按指印也是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既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是盖章时合同成立。 法人即法律意义上的人,也就是法律上赋予了他人类享有的部分民事权利和义务。法人是组织,组织必须有人
签订合同并不必须要双方签字。与单位订立合同的,单位一方只盖公章的合同有效,行政公章、合同章可以完全代表公司意志。自然人摁手印或者单位盖章具有与签字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
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这一规定对附件而言同样适用,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其内容也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来加以确认。
合同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但如果公司的其他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获得公司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也可以以公司的名义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其签字是有效的。
合同不是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可以签字;但是公司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也可以在合同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