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 《民法典》规定两次起诉要时隔一年,就是法律给予夫妻双方的冷静期,以免一时冲动。可是,经过一个冷静期后,依然执着离婚,那就说明了离婚的决心,法官一般会认定婚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的。
民事诉讼撤诉的不管过没过上诉期,都不能再次上诉,这一点和刑事诉讼不同,刑事诉讼中只要上诉期限未满,以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二审撤回起诉后不能再次起诉。公诉案件可以再次起诉,但是自诉案件不能再次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又向原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重新提起公诉的,下级人民法
二审撤诉后不能再次起诉是因为二审法院的裁定属于终审裁定,在裁定送达后会立即生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存在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级法院受理上诉后,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并经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后,
撤诉后第二次起诉不一定会判离。因为法院在判决离婚时的重要前提是夫妻关系是否破裂,而不是提起离婚诉讼的次数,最终是否判决离婚,视实际情况而定。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
有可能,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感情状况来判决。离婚案件原告撤诉以及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法院不会受理,因为这类案件表明夫妻感情还有挽救的可能,频繁提起离婚既不利于双方感情恢复也会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当第二次提起离婚
行政诉讼撤诉后不可以再次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