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当事人能申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抗诉决定: (一)申诉人在原审过程中未尽举证责任的; (二)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或者违法的; (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据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未提供的
检察院不服一审的刑事判决提起抗诉是有时效限制的,不服判决的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民事抗诉检察院不支持抗诉可以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申诉。但是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抗诉。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的可以看是否违规,违规的话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 (一)申诉人撤回申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三)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四)应当终止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3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4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有撤诉的权利。而高级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来抗诉后,高级法院裁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抗诉的法律效力只能引起再审,而不能影响到此后的再审审理程序。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在民诉中,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存在法定再审情形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在提起行政诉讼后,当事人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申请检察院抗诉,即在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等法定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还可以申诉,申诉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也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行
民事抗诉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抗诉条件有: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
不申请再审可以直接向检察院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