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对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
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则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则继母与继子女之间互有继承权。 根据规定,配偶、子女、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代位继承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在民法典的继承编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在法定继承中,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者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有权代位继承其长辈原来有权继承的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应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
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则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如继子女无继承权的,则其子女不可以代位继承。
亲生子女如果没有与其继子女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则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
遗腹子的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他的妻子正怀孕的尚未出生的子女。代位继承的具体的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法定继承中,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对外祖父母的遗产有代位继承权。 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结合司法实践主要从如下两方面进行考量: 第一,是否履行了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 第二,履行这种扶养义务或者赡养义务必须持续一段时间
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继子女的亲生子女能代位继承,前提是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法律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所以只要继父母子女之间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就享有继承权,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应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