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规定在:《劳动法》第十八条中,其具体内容为:具有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
无效劳动合同的类型有以下这些: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若是劳动合同具备以上情形,将全部或
下列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以来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劳动合同无效的,其余部分仍有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劳动合同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
合同章的法律效力表现为: (1)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合同章,在另一方也签字、盖章的情形下,合同成立; (2)合同同时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时,具备法律效力。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在于: 1、使用范围不同。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合同章只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合同无效并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如果是因为其中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的,无过错一方可以向有过错一方请求损害赔偿; 2、双方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的,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当立即返还取得的财产。
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法。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改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不足十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