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必须符合形式要件以及实质要件。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法律规定代书遗嘱的见证人至少需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根据法律规定,代书遗嘱的见证人需要两个以上。同时,代书遗嘱生效的条件还要求在见证人中,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代书遗嘱区别于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它是我国法律所认可的公民多种遗嘱中的一种,也是遗嘱人所立遗嘱的表现形式之一,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有代书人、其他见证
遗嘱继承可订立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需要注意的是,口头遗嘱只有在情况危急的情况下订立,危急情况解除后,可以订立其他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是: (一)申请 1、立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遗嘱公证申请,亲自前往确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立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
办理公证,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
有遗嘱时应按遗嘱继承。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应当依法继承: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人放弃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人先死亡;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开始后,按照
有遗嘱情况,需要指定继承人在死者死亡2个月以内,凭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死者财产证明,合法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本地公证处,做遗产继承公证手续,缴纳完毕公证费用,就可以取得继承公证书。再凭以上证件和继承公证书,到
代书遗嘱房产继承: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代书遗嘱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生命垂危时,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
在遗嘱继承中,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只能按法定继承办理。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转继承规定,就是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并参与分割。
公证遗嘱中继承人死了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另外,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