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的权利,以及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的权利。
抚恤金不能代位继承,抚恤金不在遗产的范围之内。抚恤金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由被继承人单位向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和生前被抚养人支付的经济补偿,同时也带有精神抚慰的性质,所以,抚恤金不属于遗产。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继承的法定继承方式。代位继承的特点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辈亲属; 3、代位继承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代位继承并非必须付出赡养义务,只有在祖父母子女死亡或无力赡养的条件下,并且孙子女具有负担能力的条件下,代位继承人才必须承担赡养的义务。
抚恤金不能代位继承,抚恤金不在遗产的范围之内。抚恤金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由被继承人单位向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和生前被抚养人支付的经济补偿,同时也带有精神抚慰的性质,所以,抚恤金不属于遗产。
二十年。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3、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4、由于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被取代。作为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会代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被代位人必须要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死者的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发生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在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果被代位继承人因法律原因丧失继承
代位继承的特征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代位继承的条件: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
代位继承的办理程序如下: 1、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2、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不在同一地区,则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的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