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撤销行政许可是行政处罚,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后,如果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应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是可以被撤销的。情形有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以及明显不当的。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且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能撤销。如果行政相对人依法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查后认为行政处罚具有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行政处罚,并可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处罚。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若满足条件,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重新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发现撤销决定确有错误,应当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可以对其重新进行处罚。
行政机关对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其处罚决定符合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等情形的,可以主动撤销,改正其行政行为。
1、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自己作出撤销决定。 2、行政机关拒不撤销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处理。
撤销行政许可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惩戒行为。对实施惩戒的主体来说是一种制裁性行政行为,对承受惩戒的主体来说是一种惩罚性的行政法
行政处罚可以撤销,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撤销。 行政处罚属于行政行为,而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
行政处罚过重,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起诉,而复议机关或者法院认为行政处罚确实符合明显不当等情形的,可以予以撤销,并可要求行政处罚机关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若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从而提起行政诉讼,并且法院认为应当撤销行政处罚的,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撤销;如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的,一般会在六十日内予以撤销。
行政处罚可以撤销的情况如下:行政处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行政处罚适用依据错误的;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以及行政处罚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