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经出质人同意后,质押权人可以使用质押物。《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
质押权人不可以抵押质押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注册商标权,在我国商标所有权人要想得到法律的保护,则就必须按照规定将商标进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其中包括: 1、注册人自己使用的权利; 2、排除他人使用的权利; 3、转让权; 4、许可他人使用权。
商标专用权可以转让。具体如下: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吞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
商标专用权的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且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权人不能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如果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
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质押,质押只能适用于动产。《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