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7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正确表述应为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其构成要件是:主体要件:主体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
构成该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构成: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供应血液,不符合国家规定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2、客体为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3、主观上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 4、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非法行医的条件是以下四点: 1、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2、在客观行为方面,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必须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的主体; 4
偷挖沙土违反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属于非
首先,特别累犯的条件是曾经犯过以下三类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其次,要求已经执行完毕刑罚或者赦免。特别累犯没有时间限制,在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任何一类犯罪,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