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没有受理前,是可以撤回的。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的条件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此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写明事情的经过、并证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包括有关的合同文本、公证文书、担保协议、往来帐务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实等。
债权人享有破产申请权。《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需要提供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债权已经到期且没有完全清偿的证据,以及是否有担保等,法院实质审查后,才会宣告破产。法院宣告前,法定股东可以申请重整。
不可以。 个人不能申请破产,只有公司法人才可以申请破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债权人有权申请债务人破产,如果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递交申请外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债权发生的事实与
个人债务不可以申请破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
担保债权可以申报破产债权,债权人申报自己的债权的,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如下内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