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与破产债权的共同之处是,破产申请得以进入程序以及程序中的各项活动得以正常开展的保证,且它们不同于一般债务,不能按照普通债务进行清偿,在破产过程中是
有担保的债权可以享受优先受偿,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是平等的,只能按比例受偿。不能收回的债权不能计算在破产财产中。如果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追回,可以追加分配。
1、举债目的不同 国债:弥补赤字,经济建设、宏观调控 私债:营利性 2、信用基础不同 国债:政治权力和国家掌握的各种社会资源 私债:个人的财产和收入
两者在具体所指的范围上存在差别。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和程序性支出,具有消极意味。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使债权人共同受益而产生的债务,如为增加债务人财产而履
共益债务与普通债务的区别是: 1、破产申请受理后因与债务人有关的诉讼或仲裁发生的费用是否属于共益债务。破产案件受理后,管理人为收回破产财产提起诉讼、申请仲裁以及进行其他法律程序所支付的费用,管理人以债
一、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的性质 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债务人来说为共益债务,在债权人即为共益债权。所谓共益债务,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价和分配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准许债务人继续营业的,为进行这种营业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费用。
在我国法律上,债务和债权其实是一种相对的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将会失去意义。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一种权利,而债务则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内,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的一种
债权和物权有以下区别: 第一,权利的性质不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对人权,而物权是一种支配权,对世权; 第二,权利主体不同,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第三,是否存在追及效力不同
债权债务纠纷一般指借款合同纠纷,是以金钱债务为标的的金钱之债引发的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基于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因属于金钱之债,故不发生履行不能的情况,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果标的物灭失或毁损。则可能发生履行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