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刑事案件案件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充足的,最多只能发回重审一次。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于原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其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充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但是对于其他应发回重审的不受次数的限制。对于发回重审的案
发回重审律师费还要交。还是原来的律师一般减半收取,可以协商收费。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改判希望很大。民事案件的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在审理一审上诉案件后,认为原判决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变判决;认为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
卖方审核信用证应依照买卖双方商定的合同中的内容和信用证的使用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UCP600),审核以下方面: 信用证中是否有不可撤销字样; 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和信用证的受益人有无写错; 信用证的到期日和信用证的开证日期是否合理
申请再审的法律依据: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
继续审理和发回重审的区别如下: 1、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一般情况下都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会择期开庭审理。 2、而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则是二审法院接到当事人上诉一审法院转来的一审材料,经过审查一审对案件的审理情况,认为一审法
如果发回重审了,出现足以推翻原判的新事实、新证据的,改判几率比较大。因为二审法院如果没有发现问题,就不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还维持原判,那么多数是程序出了问题实质没问题,这种情况比较少。
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不要重新写起诉状。具体情形如下: 1、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应该由原一审法院重新按一审程序进行审理,所审理的内容仍是原来原告所起诉的内容进行审理; 2、二审的法院因特殊原因将案件发回重审,但当原告再次进行上诉时,二审法院将
发回重审不需要当事人重新立案。发回重审是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由原审法院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是不需要再次立案的。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
发回重审不需要当事人重新立案。发回重审是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由原审法院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是不需要再次立案的。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