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且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但其逾期不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照拖欠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一百向劳动者进行赔偿。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反约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公司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除了要全额支付工资外,还要进行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补偿金。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通常责令单位在限期内支付工资:1、加班费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低于当
拖欠工资3个月赔偿: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拖欠工资有一定的赔偿。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拒绝支付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用人单位除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全部工资和报酬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
拖欠工资的赔偿有以下三种: 1、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的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2、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3、支付劳动者1-5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