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出院后三个月误工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的长短和收入情况而定。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
车祸中误工费按下列标准计算: 1.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3.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证
人身损害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么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时效的方式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保护。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年。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在主张误工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劳动收入的减少部分,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工作收入的受害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收入状况,对于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