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执行异议的案外人是民事执行程序中特有的概念,是指执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种实体权利以所有权为典型,包括用益物权、特定债权如租赁权、无过错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
执行异议并不是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前置程序。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
执行异议案件中,查封程序如下: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协助执行异议裁定书,申请人:(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ΧΧΧΧΧ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Χ年Χ月Χ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ΧΧΧ,系ΧΧΧ,人民法院判决ΧΧΧ,剥夺了我的ΧΧΧ权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
对协助执行裁定书有异议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
协助执行,是指实施执行措施的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院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内容如下:首先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其次应当根据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可供执行的债权文书的内容写明请求事项;第三部分是事实与理由。在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包括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已经就离婚涉及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事项,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于离婚具有极强的人身属性,目的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