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二审发回重审意味着有改判的可能,但不一定会改判。 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其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的程序上可能存在违法行为,二是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可能存在错误,这两种情况下,二审法院都不宜直接改判,故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其目的是保护当
对离婚案件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一般刑事案件经过二审后,不能再上诉,只能够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要求上一级法院处理。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二审不能提起反诉,反诉只能在一审中提出。一审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二审只能按照一审的诉讼请求,不能更改。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针对民事二审的规定,民事二审之后,不能再次上诉。因为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指的是在民事纠纷案件进行了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之后,不能再次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经判决则生效。比如一审为基层法院的,二审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所以依法不可以再上诉,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是进行申诉,申诉指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类似申请再审,或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抗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是一定可以判离婚。我国法律规定,诉讼离婚的标准是:能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二次离婚诉讼不一定当场判离。只有当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才会当场判决离婚。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夫妻感情破裂的唯一标准。 所谓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双方之间存在下列情况就可以认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因为只有人民法院在调解过程中,认为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无法挽回的,那么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1、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
离婚第二次起诉不一定会判离。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决离婚。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应以夫妻关系是否破裂为界限,批准或不允许离婚。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关系确实破裂为由要求离婚,但未能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的,应当承担法院再次不允许离婚
当事人如果第二次诉讼离婚,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能判离婚。我国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故可判断,当事人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只要依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就应当准予其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