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股权质押一般不可以执行财产的,但可以拍卖股权。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权,执行财产应当执行动产质权。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权人可以行使其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发生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就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债权人在这个时候可以行使抵押权。
债权人可以做抵押权人。我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抵押,其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根据相关规定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
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抵押。实现抵押担保物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优先受偿。
小产权房不可以抵押出去。抵押需要提供房产证等有效手续,而小产权房不具备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并未给予备案,不具有真正的产权,无法办理抵押。
股权不可以做抵押物,但是股权可以质押。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
普通债权不可以抵押。抵押物权的客体是动产和不动产,普通债权属于权利,而不是动产或不动产,因此普通债权不能抵押。但是普通债权可以进行权利质押。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已经质押过的股权一般不能重复质押,但外资企业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二次质押。股权质押是上市公司大股东重要的融资工具之一,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与质权人的切身利益相关。
抵押权人可以变更,当主债权转让的时候,抵押权也会随之一并转让,此时抵押权人就会变更,抵押权具有从属性,其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不得独立于主债权单独转让或者为其他债权作担保。
股权质押是可以抵债的。根据相关规定,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来抵债,但是股权变更登记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
公司股权可以抵押。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