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包括海域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生产设备所需要的原材料,或者生产的半成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等以及法律没有禁止进行抵押的财产。
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半成品等。进行抵押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
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可以抵押的财产有以下这些: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
能被抵押的财产,有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未被禁止抵押的财产。但财产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
法律上可以抵押的财产如下: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等财产; 3、抵押人有权依法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固定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等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 (一)交通运输工具;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
有权处分的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
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