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公司股东控股比例不可以为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是可以的。全体股东经协商,可以决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股东之间可以协商平等分配或者按照其他的方式进行分配。具体的分配方式可由其协商或者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其规定的方式来分配。
没有标准,有的公司持股百分之十就是大股东,有的要在百分之四十九以上。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是流通股,占比多好些;二是若是非流通股,则越少越好,没有解禁压力。如果是大股东持股,相对少些好,利于重组或者没有减持的要求。如果是机构、基金等持有的
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运作并不一定要股东来管理,可以由总经理来经营。只有当重大问题出现时,才由这些有决策权的股东参与。这也就是所说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开。但从国家实际情况来看,多数股东都在公司中工作并参与了公司的经营。所以股东必须明确的
分公司是没有股份的,因此也不存在持股比例的划分。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仅仅只是属于总公司的从属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和产业,并且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
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如果其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
公司欠钱应该起诉公司而不是股东。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以其全部的财产承担公司债务。股东以其出资份额或者持股比例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但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等出资瑕疵时,以其欠出资范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欠债不可以告股东。但如有,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债务而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时可以告股东。
一般不需要还。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