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行纪合同具有的特征主要包括: 1、行纪人的行纪行为具有限定性; 2、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等。
格式合同的特征有: 1、不可协商性,当事人使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不需要与对方协商; 2、持久性,格式条款能够重复使用; 3、不平等性,格式条款由一方当事人提供,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
货运合同的特征有: 1、标的物特定,即运输标的为物品; 2、收货人特定,即货运合同约定的特殊收货人; 3、货运合同以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为履行终点; 4、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5、货运合同的其他特征。
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仓储合同的特征主要是其生效时间是在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且仓储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仓储合同以保管人提供的仓储保管服务为合同标的,并且仓储合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其保管人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营业的人,而并非其他的一般主体。除此之外,仓储合同
保险合同有下列特征:合同的主体主要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该合同是有偿合同(因为投保人必须支付保险费)、是双务合同、以及是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格式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框架、条款由一方事先预定; 2、格式合同一般会反复使用; 3、格式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4、格式合同具有的其他法律特征。
担保合同的特征是: 1、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2、担保合同具有补充性。设立担保合同是为了担保主合同债权债务的履行; 3、担保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
承揽合同的特征有: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严重欠缺有效的要件,但已经成立的、不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其特征是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具有违法性,即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以及具有不履行性。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
定金合同是涉及定金约定的特殊合同。定金合同的特征有: 1、从属于主合同,定金合同并非是单独的合同,它需要从属于主合同。在主合同无效时,定金合同无效,但定金合同无效时,主合同不会因此失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的生效是定金交付的时间,并非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