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当事人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后,如果行政机关当场收缴罚款的,被处罚人应当当场交罚款;如果不是当场收缴的,则被处罚人需要在十五日内缴纳罚款。被处罚人可以前往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来缴纳。
被行政处罚后,如果行政机关当场收缴罚款的,被处罚人应当当场交罚款;如果不是当场收缴的,则被处罚人需要在十五日内缴纳罚款。被处罚人可以前往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来缴纳。
行政处罚的罚款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除了明文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小额罚款,其他罚款均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如果行政机关依法当场收缴的,则行政处罚的罚款应当场交;如果行政机关不是当场收缴的,则罚款应当在十五日内交,从被处罚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行政机关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后,如果其依法当场收缴的,则被处罚人应当场交;如果行政机关不是当场收缴的,则罚款应当在十五日内交,从被处罚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交通行政处罚的期限根据交通违法的情形不同而有所不同。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
交通行政复议一般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
如果当事人不在场的,则行政处罚需要在七日内下通知。行政机关需在七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在场的,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给当事人。
如果行政机关是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则行政处罚的罚款应当当场缴纳;如果行政机关不是当场收缴的,则该罚款应在十五日内缴纳,从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下达后的十五日内需交罚款。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要到指定银行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当场收缴罚款的,则当事人需要立即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