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时,必须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当事人仍有不同意见,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在行政
行政复议前置指的是当事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时,必须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
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申请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了复议申请;并且提出复议的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的。
申请行政复议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复议申请可以有两种形式,-种是书面形式,即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据以请求复议机关启动复议程序的申请文书;另一种是口头形式,但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向复议机关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这两种申请形式的区别是前者是
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等。
行政复议前置的理解为当事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时,必须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行政复议案件不是必须要进行听证的。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但申请人提出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法律事务主管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所申请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
1.行政权属纠纷裁决案件。2.海关纳税争议案件。3.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5.价格违法处罚。6.对游行拘留处罚不服的案件。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情形。
复议前置的具体情形包括三种,如下: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