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我国司法鉴定伤残鉴定方式: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收到委托书后,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就是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所以,司法鉴定包括了方方面面,有法医类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
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如下: 1、司法鉴定人出庭应按照审判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2、司法鉴定人应当庭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3、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着装整齐,在法庭上语言文明。 4、出庭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不得擅自退庭。 5、司法鉴定
指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但不能提供鉴定机构的,由法庭直接指定; 2、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可以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双方当事人均申请司法鉴定但对司法鉴定机构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庭指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鉴定有以下两个时效: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机构,法律中没有作出特殊的要求,但具体鉴定的机构也是要满足一般对司法鉴定机构的规定,否则的话就不具有鉴定资格。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还是会向之前作出鉴定的机构申请进行再次鉴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司法鉴定的次数是没有限定的,如果有一方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或者是原鉴定的项目有遗漏,则就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是否能够准许,是需要由法官来决定的。另外,司法鉴定机构的属性不确定,它既不是事业单位,也不是国家机关。
1、人身损伤程度鉴定 2、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 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 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 5、劳动能力评定 6、活体年龄鉴定 7、性功能鉴定 8、医疗纠纷鉴定 9、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 10、致伤物和致伤
做司法鉴定可以由当事人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是可以进行鉴定的,在司法鉴定中金属的鉴定属于微观鉴定,可以鉴定金属的成分、断裂的原因等与金属有关的问题。拥有金属材料失效分析实验室,可对金属零部件断口表面进行宏观形貌、微观形貌分析,近表面的化学成分分析,金相组织分析等,对金属零部件进行受力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司法鉴
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