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届满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
取保候审的流程是先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书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司法机关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若是同意取保候审申请的,责令申请人提交保证人或者交纳
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 (3)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
可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情形有: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不会因保候审而造成社会危险; 4、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余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下列人员可以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
以下情况不能取保候审: 1、属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2、属于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3、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
可以被取保候审的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社会危险性小的;或者羁押转取保的。
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