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 (一)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二)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三)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 (四)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 (五)法律适用的特殊性。
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表现为: 1、法律适用的特殊性; 2、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3、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4、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 5、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 由于运输行业的特殊风险,法律对承运人的某些权益予以特殊保护。
合同的特征如下: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以上,就是合同的三个特点。
货物公路运输合同,属于指定公路运输方式的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明货物运输的方式,主要内容有以下事项: 一、托运方、承运方的具体信息,如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等。 二、运输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及包装要求等。 三、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具有如下特点: (1)多式联运合同是双方合同,合同双方均负有义务和享有权利。 (2)多式联运合同是有偿合同。 (3)多式联运合同是不要式的合同。尽管可用多式联运提单证明,但提单不是运输合同,没有具体体现形式。 (4)多式联运
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根据运输工具的类型来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是采取联合运输,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关联性大小确定挂心法院。一般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如果同时存在水运和铁路运输的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具有如下特点: (1)多式联运合同是双方合同,合同双方均负有义务和享有权利。 (2)多式联运合同是有偿合同。 (3)多式联运合同是不要式的合同。尽管可用多式联运提单证明,但提单不是运输合同,没有具体体现形式。 (4)多式联运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
有限合伙有下列特点: 1.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务的处理。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对价,有限合伙人不具有管理合伙事务的权利。 2.有限合伙属非法人团体。 3.双重责任形式并存。有限合伙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对合伙组
运输合同是有偿合同。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运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托运人需要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