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1)代理通常情况下的主要特征就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代理人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直接归于被代理人承担。而在商业代理,代理人可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在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时候,他的行为就是
代位求偿权的法律特点: 一、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不能脱离债权人的债权而存在,是依附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随债权的产生、移转和消灭而产生、移转和消灭。 二、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 三、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自己的权利。
代位请求权是在合同关系中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既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特征如下: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 2、债权人代位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
1、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它具有为强制执行准备的性质。我国法律规定,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不允许在诉讼外行使;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所获得的利益,只有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才能满足其债权。 2、代位
一、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3、代位权是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着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 债权人的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不能独立存在,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和其他债权。债务人没有到期
合同无效有哪些特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的话,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合同的无效是自始无效的,这是合同无效最重要的法律特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无效的合同如果只是部分被确认为无效,这一部分的无效合同,并不会影响其他部分的
家庭暴力的特征有: 1、反复性发作,家庭暴力一般都具有循环性,其主要过程有:紧张状态阶段、暴力阶段以及亲密阶段三个阶段; 2、普遍性和严重性; 3、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多样,一般包含肉体损害、精神折磨,例如对受害人实施伤害的威协,恐吓威胁、性
侮辱妇女罪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1、侮辱妇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侮辱妇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行为人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 4、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侮辱妇女的行为。 侮辱妇女罪量刑标准是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