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1
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履行相关的招投标备案手续或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同已备案办理施工意
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一般需要让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资金证明等资料。然后需要该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那么就会颁发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
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资金证明等材料;然后由该部门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手续是:建设单位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建设单位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建筑工程开工的文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就不能开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人提出申请需提交的资料具
构筑物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如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根据法律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可以补办。建设单位需要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建筑工程开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就不能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