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一般管辖权异议当中,会有法院出具裁定书,交由当事人签字。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5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然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但上诉状可以交给一审法院: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
被告对法院作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上诉。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不服法院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绝大多数的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是不会开庭审理的,都是由上级法院直接书面审理,作出裁定。 只有极少数特别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才可能开庭审理。 因为管辖权异议案件属于程序问题,二审审理期限只有30天。 《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15日。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