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2013年《公司法》修改之后,取消了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
公司法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公司对登记著项由变更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登记; 2、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法登记管理的其他相关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有如下相关规定: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认缴制。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
公司法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有: 1、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对登记著项由变更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登记; 3、公司法登记管理的其他相关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和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有以下规定: 1、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2、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 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其他规定。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的规定。
公司设立流程主要包括: 1、核名:到工商局去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核发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开立公司账户。 3、存注册资金。 4、办理验资报告。 5、交工商设立资料。 6、申请并领取营业执照。等等。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以前注册资本是实行实缴制的,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
进行公司增资变更登记的,需要携带增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关证件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增资验资报告,5个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