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临时工可以申请工伤。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即应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不因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的不同而变化。
如果职工一方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也超过了,且无正当理由的,则不能申请工伤,但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单位申请的时间是三十日内,而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职工就不能申请工伤赔偿;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进一步主张权利。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内申请赔偿,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一旦过了一年期限,再要求赔偿,就没有法律依据了。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
工伤认定一年后,如果单位没有依法赔偿的,那么可以申请赔偿。一般来说,在认定为工伤之后,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支付的,则劳动者依旧享有索赔的权利。
工伤认定申请晚了,如果有正当理由的,还可以报销;如果无正当理由的,一般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报销。按照规定,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一个月,如果企业没有及时申请,员工个人也可以委托家属代办。如果申请晚了,看是否能从医保中去报销。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是: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
当事人在获得民事赔偿后,能再申请工伤认定,并且能在不重叠的范围内依法获得工伤赔偿,但不能超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单位的申请时效一般是三十日之内,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效是一年之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延期。
可以的,工伤的认定标准: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