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政府采购合同不是行政合同,属于民事合同。 1、政府采购合同是招标采购单位与采购单位及投标单位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2、政府采购合同既有民事合同的属性,又具有行政合同的属性,它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的,而与公民、法人或其他
在监管主体方面,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即由主管部门负责处理部门内部的招标投标投诉。而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为财政部门,也就是说,有关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由财政部门处理。
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
行政协议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识别,即主体上是否有行政机关、内容上是否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目的上是否为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 如政府采购桌椅的协议,如果采购是为政府自身服务的,就不属于行政协议,应作为民事合同处理。但采购的桌椅是
可以去市政府直接投诉,也可以通过信访局进行举报。接线员都有报号码,如果不反应市民投诉问题,可以投诉接线员。12345并非是由市长接听的,而是由相关工作人员记录百姓诉求后交办到相关单位,然后相关单位再给12345一个反馈,再由12345告知反
可以去市政府直接投诉,也可以通过信访局进行举报。接线员都有报号码,如果不反应市民投诉问题,可以投诉接线员。12345并非是由市长接听的,而是由相关工作人员记录百姓诉求后交办到相关单位,然后相关单位再给12345一个反馈,再由12345告知反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1、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是以投标邀请书邀请特定主体投标的方式; 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 5、询价; 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规定政府采购合同为民事合同的问题存在的问题有拒签合同、拖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部分内容被随意更改和履约时采取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等情况,拒签合同的3大原因。一是供应商在投标时恶意压低价格,中标后企图采取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等不正当手段弥补损失,其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确定是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