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无效的劳动合同签了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无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 3、合法掩盖非法目的; 4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续签,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劳动者不想跟单位续约的话应该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订立,即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合同的规定,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有属于无偿合同、单务合同、诺成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够撤销的。
劳动合同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为: 1、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2、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了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
“临时工”,是一个在计划经济时代耳熟能详的词汇,但现在已经不复存在。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没有以临时工和正式工来加以划分,您所说的“临时工”应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即便是非全日制用工,也应当与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只盖公章有法律效力,盖章与签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是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
自愿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是都有法律效力。例如当事人虽然是自愿签订的,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并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也无效。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是,对于合同中已经履行的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及请求赔偿损失;对于尚未履行的部分,则终止履行;以及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合同解除后,违约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电子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只要电子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那么它就与传统书面形式合同书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属数据电文,是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之一,如果其它要素没有问题的话,电子劳动合同应当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则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来维护自身的权益。